行動電源與鋰電池搭機攜帶規則指南

深入整理行動電源、備用鋰電池、裝在設備內的電池及智慧行李規則,提供Wh換算、台灣與日本及中國大陸國內線差異、臨時托運處理和機上異常應變步驟。

更新 2026.10.04已查證 2026.10.03

行動電源與鋰電池搭機攜帶規則指南

行動電源、相機備用電池、裝在手機或筆電裡的電池,外觀看來都只是「電池」,但搭機時的規則並不相同。旅客常在討論區問:行動電源要放哪裡、mAh 怎麼換算 Wh、可以帶幾顆、被要求在登機口托運怎麼辦。英文與中文旅客討論中,也常把備用電池數量和行動電源數量混為一談,或把中國大陸國內線的 CCC 標誌規定誤當成全球規則。[9]

這篇按物品類型與旅程逐步整理。航空安全規定會因出發地、轉機地、實際承運航空公司和日期而變;以下以 2026 年查得的規則作為核對起點,若航空公司對你的航班有更嚴格的公告,應遵守較嚴格且適用的要求。

行動電源與鋰電池搭機分類檢查圖

先分清楚你帶的是哪一種電池

類型 例子 一般收納原則 最容易弄錯的地方
行動電源(power bank) 手機外接充電器、磁吸式行動電源 當作備用電池攜帶,只能放隨身行李;不可放託運箱。依 ICAO 2026 年 3 月增補規則及台灣民航局公告,每人最多帶 2 個;台灣規定飛行中不可使用或充電。[1][2] 行動電源不是「裝在手機裡的電池」,也不要把容量標籤磨損、讀不出的產品帶去賭能否通過安檢。
備用鋰電池/可拆電池 相機電池、無線麥克風電池、未裝在設備裡的替換電池 通常須隨身攜帶,接點需個別絕緣或分開包裝,避免短路;容量與件數限制依規則及航空公司而異。[3][4] 備用相機電池和行動電源都要隨身帶,但不表示它們套用相同數量上限。
裝在設備內的鋰電池 手機、平板、筆電、相機、電動刮鬍刀 最穩妥是放在客艙隨身行李,並避免意外啟動;部分規則允許關機、妥善防護後放入託運行李,但航空公司可能更嚴格。[3][4] 「可放託運」不代表可以放進登機口臨時收走的行李;那件行李即將進入貨艙。
含電池智慧行李 電子行李箱、可定位或有充電功能的行李箱 查明電池是否可拆。若託運,通常要先拆下可拆式電池並帶進客艙;不可拆且超出要求的行李箱可能無法託運或帶上機。[3] 不要等到櫃檯才第一次找電池拆卸方式。

為甚麼要把電池留在客艙可處理的位置?

鋰電池若受撞擊、短路、過熱或本身故障,可能快速升溫、冒煙甚至起火。客艙裡的乘客或機組人員比較容易發現異常並依程序處理;貨艙行李若發生問題,旅客無法即時察覺或取出。ICAO 說明新增限制是為降低機上行動電源相關火災風險;FAA 也提醒,過熱、膨脹、冒煙或燃燒等徵兆應立即通知機組人員。[1][4]

算容量先看 Wh,不要只看 mAh

航空規則多以瓦時(Wh)標示電池能量。可用下式估算:

Wh = 電池容量(mAh) × 標稱電壓(V) ÷ 1000

例如標示為 20,000mAh、3.7V 的行動電源,估算為 20,000 × 3.7 ÷ 1000 = 74Wh。換算要使用電池的標稱電壓;不要直接拿 USB 輸出端的 5V、9V 等充電輸出電壓代入。若外殼只印 mAh,查產品標籤、說明書或製造商規格,並帶著可讀取的容量資料。IATA 提醒,容量無法確認時,航空公司可能不接受該電池。[3]

標示或估算容量 出發前的實用判斷 行動建議
不超過 100Wh,且標示清晰 一般旅客最容易查核的範圍,但仍須符合件數、位置及機上使用規則 選擇標籤完整的產品;行動電源帶在隨身行李,逐顆防止接點短路。
超過 100Wh 至 160Wh 備用電池規則可能要求承運人事前核准;2026 年 IATA 旅客指引對行動電源列有更嚴格限制,而部分航空公司頁面仍列出須核准的容量範圍。[3][8] 不要只靠過往經驗或網路留言推定可帶。把電池標籤和航班資料提供給每一段實際承運航空公司,取得明確答覆;無法確認就改帶 100Wh 以下產品。
超過 160Wh,或容量/標示無法辨識 一般旅客行李通常不能照常攜帶;特殊裝備或運送可能有不同程序 不要放進行李直接去機場。先問航空公司是否有可行的專業運送方式。

這個表格是旅客查核的起點,不是全球通用許可表。各國主管機關文件與航空公司網頁更新時間可能不同,尤其 100–160Wh 行動電源的說明現階段可能不一致;安全做法是選清楚標示且不超過 100Wh 的產品,並逐段確認實際承運人。[3][8]

不同航線與地區會多出哪些檢查?

台灣出發或搭乘台灣航班

台灣民航局公告,自 2026 年 4 月 8 日起,每位旅客最多攜帶 2 個行動電源;須隨身攜帶、不得託運,飛行途中不得使用或充電。[2] 這個「不得使用」比部分國際文件對某些飛行階段的建議更嚴,實際搭乘時應按台灣公告及承運人規則處理。行動電源要放在乘客可留意及取用的位置,不要收進頭頂行李櫃深處;若航空公司或機組人員另有指示,依指示調整。

日本出發或在日本搭乘國內線

日本國土交通省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實施新的機內行動電源限制:行動電源最多 2 個、每個上限 160Wh;不可在飛機上替行動電源充電,也不可用行動電源替其他裝置充電;不可放入頭頂行李櫃,並須妥善防止端子短路。[5] 這是日本官方規則的摘要,不應據此推論其他國家完全相同。若從日本轉國際線或換航空公司,還要確認後續航段。

中國大陸國內航班

中國民航局自 2025 年 6 月 28 日起,禁止旅客搭乘中國大陸國內航班時攜帶沒有清晰 CCC(3C)標誌、標誌模糊的行動電源,以及已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產品。[6] 這項公告的範圍是中國大陸國內航班,不能泛化成所有國際航班都要求 CCC。若行程有中國境內接駁、重新安檢或國內段,逐段查看承運人和機場要求;旅客論壇曾出現把國際/國內範圍說混的經驗分享,應以民航局公告為準。[9]

航空公司可能比通用上限更嚴

ICAO 2026 年增補規則設下最多 2 個行動電源等限制,但航空公司可以採用更嚴要求。例如 Southwest 公告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每位乘客僅可攜帶 1 個行動電源,並限制機上使用或充電。[1][8] 所以不要把某一航空公司的「每人一個」規則當成全球上限,也不要把「國際最多兩個」當成保證每家航空公司都允許兩個。

出發前按這個順序打包與查核

1. 把每一顆電池列出來

在清單中分開寫行動電源、相機備用電池、醫療器材電池、裝在設備裡的電池和智慧行李電池。記下品牌、Wh 或 mAh 與電壓、是否可拆;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分欄計數,避免錯把「兩個行動電源」理解成「所有電池加起來只能兩顆」。若是電動輪椅等行動輔具電池,請另按輪椅與行動輔具搭機指南查程序,別直接套用一般消費型電池表格。

2. 查到實際承運人,而不是只看售票品牌

把電子機票上的每一段航班列出來,確認「由哪家航空公司實際營運」。聯營或轉機旅程可能經過不同國家、航空公司和安檢點;向每段承運人確認行動電源數量、容量、能否帶 100Wh 以上電池、應放置的位置和機上使用規定。若規則頁面互相矛盾,提供產品標籤照片及航班日期,詢問客服取得可保存的書面答覆。

3. 逐顆保護,並放在容易取出的隨身包

用原廠保護蓋、個別小袋或絕緣方式分開電池,避免金屬物品接觸端子;不要將散裝電池與鑰匙、硬幣、髮夾或其他電池混放。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放在客艙可取用的隨身包,並依所在地要求避免放進頭頂行李櫃。避免攜帶外殼破裂、鼓脹、漏液、異常發熱或召回中的電池。

4. 登機口若要收走手提行李,先取電池和電子設備

登機口臨時托運代表這件行李將進入貨艙。FAA 與 IATA 指引均提醒,若隨身包被要求在登機口或機邊改放貨艙,旅客應先拿出行動電源、備用電池及相關鋰電池設備,放進獲准留在客艙的個人物品中。[3][4] 可在出發前就把電池集中放於小袋,臨時改托運時容易取出;再向地勤確認該件行李何時及在哪裡領取。更多交運注意事項見登機口臨時托運隨身行李的原因與準備。

5. 預先安排手機與筆電的電量

按 2026 年 ICAO 規定,不可在機上替行動電源充電;ICAO 並建議不要用行動電源替電子設備充電。[1] 台灣及日本的規則更明確限制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充電。[2][5] 登機前替設備充電,確認座位供電是否適用自己的充電器,並下載離線登機證、地圖和重要文件。不要為了在機上補電而把備用行動電源塞進託運行李。

如果電池在機上發熱、冒煙或膨脹

若發現手機、行動電源或其他電池異常發熱、變形、冒煙、發出異味或嘶嘶聲,立即通知空服員,清楚說明物品位置和狀況,並照機組指示處理。不要藏起來、丟進行李櫃或自行把冒煙電池帶著穿過客艙;也不要自行觸碰、拆解或潑水處置。FAA 和 IATA 的旅客安全資料都提醒,一旦有過熱、膨脹、煙或火等徵兆就通知機組人員。[4][7] 若裝置滑落到座椅縫隙,不要自行反覆移動座椅去找,先通知機組人員,避免擠壓電池。

遇到這種狀況,優先服從機組人員的安全程序。一般旅客不需要自行判斷是否已經「只是熱」或「還沒起火」;及早通報能讓受訓人員評估和處理。

討論區常見說法,怎麼辨認對錯

常見說法 查核結果
「每個人只能帶兩顆電池。」 不準確。2026 年的最多 2 個限制針對行動電源;相機備用電池、裝置內電池及特殊醫療電池各有分類和數量/容量規則,需分別核對。[1][3]
「mAh 大就一定不能帶。」 不完整。規則通常以 Wh 判斷;要用產品標示電壓換算,不能只看 mAh 數字或充電輸出電壓。[3]
「中國有 CCC 要求,所以所有飛中國的行動電源都要有 3C。」 過度延伸。中國民航公告針對中國大陸國內航班;有國內段或重新安檢時特別查核,國際段不能只憑網路轉述套用。[6][9]
「航空公司頁面寫可以,就不用看別家。」 不對。多段航程要查每一段實際承運人;目前對 100–160Wh 行動電源的資料也可能有更新差異,務必拿到適用於你行程的確認。[3][8]
「只要登機口改托運,把行動電源留在箱子裡就好。」 錯。改進貨艙前要拿出行動電源、備用電池及按規定需留在客艙的電池設備。[3][4]

英文與中文旅客討論適合用來找出「容量標籤看不懂」、「國內線和國際線範圍不清楚」這類真實疑問,但留言可能過時,甚至把個人通過安檢的經驗說成保證。[9] 遇到衝突時,以出發地主管機關、目的地規則及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現行書面規定為準。

一頁式出發前清單

  • 將行動電源、備用電池、設備內電池和智慧行李電池分開列出。
  • 確認每一顆電池標示可讀,容量以 Wh 記錄;需要時按 mAh × 標稱 V ÷ 1000 換算。
  • 行動電源數量不超過適用規則;確認台灣、日本或其他航段的機上使用及收納限制。
  • 100Wh 以上產品先向每段實際承運人取得明確核准;無法確認就不攜帶。
  • 若中國大陸有國內航段,確認行動電源有清晰 CCC 標誌且不是召回型號/批次。
  • 每顆電池分開保護,放在可隨身帶入客艙且容易取出的包內。
  • 手提行李臨時改托運時,先取出行動電源、備用電池和相關電子設備。
  • 登機前讓主要設備有足夠電量,並記住電池異常時立即通知機組人員。

訂票、行李和改班的整體流程可參考機票航空訂購搭機與異動處理指南;如需查目的地海關、檢疫及官方旅遊資訊,也可使用出國目的地查核官方入口資料彙整指南。

參考資料與不同語言的旅客討論

  1. ICAO:New Power Bank Restrictions Will Safeguard International Aviation(英文;2026 年新增限制及規則背景)
  2.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4 月 8 日起,旅客搭機限帶 2 個行動電源(繁體中文;台灣數量、託運與機上使用規定)
  3. IATA:Passengers Travelling with Lithium Batteries(2026)(英文;電池類別、Wh容量、隨身行李及行動電源新指引)
  4. FAA:Lithium Batteries in Baggage(英文;備用電池、登機口改托運與異常通報)
  5. 日本國土交通省:2026年4月24日起的機內持込制限(日文;日本行動電源數量、機上使用和收納限制)
  6.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禁止攜帶未標示CCC標誌行動電源搭乘中國國內航班(簡體中文;中國大陸國內航班適用範圍及召回產品限制)
  7. IATA:Batteries and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英文;損壞電池、機上異常與旅客行動建議)
  8. Southwest:Traveling with Lithium Batteries, E-Cigarettes and Lighters(英文;航空公司採取較嚴格行動電源數量上限的例子)
  9. Reddit r/travelchina:Don’t lose your power bank to the Chinese airport security lottery(英文旅客討論;國內/國際航班 CCC 適用範圍疑問,僅作問題線索,不作規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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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維護資訊

最後查證
202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