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類薪資資料怎麼看:受僱員工與影視接案行情

以 2026 年公布的 114 年職類薪資調查為例,解釋全時受僱員工與行業分類、月薪和年薪統計口徑、年度比較和職類對照限制,附把公開薪資資料轉成詢價問題的檢查表。

更新 2026.10.19

台灣職類薪資資料怎麼看:受僱員工與影視接案行情

台灣職類薪資判讀流程圖:確認對象和口徑,再決定是否能用於影視詢價

公開薪資調查能提供重要參考,但「月薪」不等於影視接案報價,也不直接等於片場日薪。勞動部於 2026 年 5 月公布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資料涵蓋工業及服務業事業單位的全時受僱員工,月薪統計取 114 年 7 月,年薪則以 113 年全年資料計算。閱讀數字時先確認統計期間、受僱身分、行業和職類,才知道它能回答什麼問題。

該年度回收有效樣本為 9,977 家事業單位;這是事業單位數,不是受訪員工人數。薪資表列的是每人平均值,不是中位數,因此不能據此推斷多數工作者實際領到同一金額,也不宜把平均值當作個人薪資的典型代表。勞動部調查公告

劇組人員在拍攝前架設器材的實景照片

圖:劇組在開拍前架設器材。可把畫面當作理解「現場準備是工作內容的一部分」的情境例子;它不代表特定職類、台灣從業者或薪資調查樣本,也不是薪資證據。Wikimedia Commons 檔案頁列作者為 Nirvana Studios – Custom Circus,影像 EXIF 的 Author 欄另列 Rui Brettes;Commons 標示拍攝日期為 2026-02-19。原圖與授權資料,CC BY 4.0,本文使用下載至本地的 1,280 × 853 像素預覽圖,未再裁切或修改。

這份調查量的是什麼

勞動部說明,114 年調查統計的是事業單位的全時受僱員工;包含本國籍員工及外籍移工,不含雇主、自營作業者、無酬家屬工作者及部分工時受僱者。月薪是 114 年 7 月全月的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年薪則只計算 113 年全年均在職員工的全年薪資所得,包含本薪、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各類津貼,但不含加班費及免稅額度內的伙食津貼。兩個數字的期間、納入對象和口徑不同,不應當成同一批員工的月薪與年薪互換。勞動部 114 年調查結果與附表

所以,資料適合用來了解特定職類中全職受僱員工的廣泛薪資情形,不是以下項目的直接報價表:

  • 自由接案者每支短片或每次拍攝的服務報價;
  • 按天、按次或按製作案計價的劇組聘用費;
  • 演員、主持人、導演或攝影師的個人商業合約;
  • 專案授權、肖像、音樂、場地、器材租借等非薪資費用;
  • 兼職、計件、無酬實習、分潤或季節性工作的實際收入。

用行業和職類一起讀,不把兩者混成一欄

勞動部動態查詢系統按年度列出不同版本的行業和職類分類。以本次查核時頁面所列為例,112–114 年資料採第 11 次行業與第 6 次職類標準分類;111 年和 107–110 年資料則採第 10 次行業與第 6 次職類標準分類。跨年度比較前,應先看頁面上的版本標示,再確認職類和行業定義是否能直接對照。

查詢頁列出的資料期間 行業分類版次 職類分類版次
112–114 年 第 11 次 第 6 次
111 年、107–110 年 第 10 次 第 6 次
102–106 年 第 9 次 第 6 次
100–101 年 第 8 次 第 6 次
97–99 年 第 8 次 第 5 次
92–95 年 第 7 次 第 5 次

單看「專業人員」或「技術員」等大類,範圍可能包含與影視製作完全不同的工作;選到「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的行業資料,也不等於只看電影、電視或影像製作公司。

如果查不到影視製作本身和明確職類的交叉資料,不要把大範圍產業平均硬套在某個劇組職稱。可以把資料標成「相近受僱職類參考」,列出分類名稱和年份,並說明分類無法直接對應單一影視工作。

月薪、年薪和專案費不能直接相除比較

月薪統計和年薪統計的時間範圍、所含報酬項目及在職條件不同,不能直接將全年薪資除以 12,便視作月薪調查結果。專案費更不能直接除以日數當薪水:報價可能包含前期準備、器材、交通、稅務、保險、行政、授權、重拍風險和非連續的工作時間。

可先把比較分成四種問題:

想比較什麼 優先找的資料 不要直接替代成
全職受僱員工收入 勞動部職類和行業薪資調查 自由接案報價
單一影視服務的公開報價 個人第一方價目、平台估價、機構費率表 全台行業平均
單一專案預算 公開補助預算、採購案或製作方報價條件 藝術工作者的個人薪資
版權或肖像費 授權範圍、時間、媒介和地域條件 一次性勞務報酬

讀一個「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薪資列

114 年 7 月調查附表第 4 頁(表 2)將「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列在一整個行業類別裡,按大職類列出的月薪包括:專業人員約 7.1 萬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約 5.4 萬元、事務支援人員約 4.1 萬元。它們是該廣泛行業類別中、全時受僱員工的職類平均值,並非電影、電視或影像製作單一產業的薪資,更不是剪輯師、攝影師或演員各自的行情。附表的數字單位為萬元,引用時應保留「114 年 7 月、經常性月薪、大職類、行業類別」這些條件,不要只留下金額。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附表(PDF,第 4 頁表 2)

itroad.cc「影視行情」現有資料把製作費、廣告與版權、設備與後製報價、幕前幕後人員、經紀通告及市場數據分開整理。查價前應先確定費用是哪一類,再選能代表該項目的來源。

一個判讀示例:平均月薪能不能用來估劇組日薪?

假設某職類調查列出一個全時受僱員工月薪平均值,有讀者把月薪除以 22 個工作日,接著乘上 10 天拍攝,當成短期劇組聘用費。這種換算忽略兩件事:調查樣本是事業單位在職員工,工作期間可能包含全年固定薪資和制度化福利;拍攝聘用的日數則可能未包含前期準備、通勤、待命、器材、加班、保險和短期合約風險。因此換算結果最多是粗略的受僱薪資參照,不能標成「劇組行情」或拿來要求接案者接受該金額。

比較前先把問題拆成:**要找的是受僱職位的薪資,還是某一份專案服務的報價?**若是前者,使用同一年度、同一職類和相近行業範圍的統計;若是後者,找能說明工作範圍、日數、交件、器材、授權和付款條件的第一方報價或契約範例。缺少合適資料時,應直接標示「目前未找到可直接比較的公開資料」,不應用不相干職類填補空白。

公開價目表比較時先整理服務範圍

例如兩位剪輯者都寫「短片剪輯」,一位的服務包含一支 60 秒影片、客戶已提供精選素材、兩輪小修;另一位則需從一小時訪談挑內容、做字幕、調色、混音並輸出多平台比例。兩個價目數字即使都在同一頁,也不是同一服務。整理公開資料時,將不能確認的欄位標為「未說明」,不要自行假設包含或排除。

比對欄位 建議記錄方式
報價單位 每小時、每支影片、每日拍攝、每案或授權期間。
素材條件 原始素材時數、檔案數量、客戶是否先精選、是否需現場同步。
交付範圍 成片長度、比例/版本數、字幕、聲音、調色、檔案格式。
修改規則 包含幾輪、何謂小修、超出範圍時怎麼計算。
時間安排 急件費、回覆期限、交件日期、等待客戶素材是否算工期。
權利和費用 是否含稅、授權期間和媒介、音樂/字型素材費是否另計。
來源與日期 網頁或文件連結、查詢日期、幣別、是否為促銷或起價。

只有具備相同條件的樣本才適合做區間對照。若內容差異太大,分組呈現比計算一個看似精準的平均值可靠。

將兩份剪輯報價整理成同一張比較表

以下是示範用的虛構詢價情境,不是市場行情。製作方要委託一支約 90 秒的品牌短片,收到甲、乙兩份報價。甲提供固定總價,包含剪一版主片、客戶已挑好的素材、兩輪修改;乙按剪輯日計價,素材需由剪輯者先看完,並另做直式版和字幕。若只比較總金額或日費,會把不同範圍的工作誤認為同一種服務。

整理時先把兩份工作拆成共同的基礎工作與額外工作:

工作項目 甲的條件 乙的條件 比較處理
素材整理 客戶提供已挑選素材 需自行檢視完整素材 確認原始素材總時數及是否含素材整理工時。
主片剪輯 一版約 90 秒主片 一版約 90 秒主片 先確認兩邊腳本、旁白及音樂素材是否都已提供。
直式版本 未列 另含直式版 將直式版當額外交付項目列明,不假設免費包含。
字幕 未列 列入服務 問清逐字稿由誰提供、是否含校對及字幕檔。
修改 兩輪 未說明 要求定義一輪修改、統整窗口與超輪費用。
工期及付款 固定交期,付款條件未列 按工作日估算,付款條件未列 補問素材到齊、初剪、回覆及尾款日期。

這張表尚不足以算出哪個報價比較便宜,因為兩邊仍缺少相同的交付條件。下一步不是自行替「未列」填入零元,而是把缺項寄回詢問,要求對方各自確認。若要比較,先選定相同的基礎規格,例如素材時數上限、片長、輸出比例、字幕責任、修改輪數和交付日期,再請兩方按該規格重報。不同需求可以保留為加購列,避免把剪輯服務和額外版本攤入同一個模糊總額。

若公開頁面只提供「起價」,應記下起價的適用條件和查詢日期。起價可能只涵蓋素材已整理、單一版本、一般交期等狹窄條件;不能直接視作完成整個專案的最終費用。對外引用時,可寫「該頁公開的起價為某金額,頁面未交代字幕、修改與授權是否包含」,不要改寫成「業界剪一支短片通常收某金額」。

從員工統計對照到實際職務的五步記錄

遇到官方表格沒有「剪輯師」「燈光師」或「場記」這類日常稱呼時,先保存原始名稱,再做有界線的近似對照。這能讓讀者看見分類缺口,而不是讓編輯替統計資料宣稱它涵蓋了特定影視工種。

  1. **抄錄原始職類名稱。**照原表記錄,不將大職類自行改成片場職稱。
  2. **找工作內容的重合部分。**例如都涉及影像檔案操作,不代表職責、技能要求和工作成果完全相同。
  3. **檢查行業交叉分類。**確認行業名稱指的是影視製作本身,還是涵蓋出版、電信、軟體和其他資訊服務的較大行業。
  4. **標示近似理由與差異。**用一兩句話說明為何選此參照,以及它沒有涵蓋哪些工作型態。
  5. **限制結論強度。**可說「供受僱職類背景參考」,不能說「此數值就是剪輯師薪資」或由此推出接案日薪。

例如,編輯查不到表中獨立列出的「劇組剪輯師」,即使找到同屬影像處理或資訊類的名稱,也要再檢查其職務定義、行業範圍、全職條件與薪資單位。若定義不吻合,應把它放在「可能的背景參照」欄,並明說無法代表劇組剪輯工作;如果重合程度太低,就保留「未找到直接對應」這個結果。

可複製的薪資資料卡

每次保存一筆資料,至少留下以下欄位。它可以放進研究筆記或文章草稿,避免隔幾個月後只剩下一個失去上下文的金額。

欄位 記錄內容
發布單位及表名 寫完整發布者、調查/表格名稱,不只寫搜尋結果標題。
網址及查閱日期 保留可回查的原始頁面或 PDF 直接網址,以及實際查閱日期。
資料年度及期間 區分調查年度、薪資觀察月份或全年期間、發布日期。
統計對象 事業單位或個人;全時、部分工時、全年在職等納入條件。
分類版本 行業分類版次、職類分類版次、原始表格中的完整名稱。
指標定義 經常性月薪、全年薪資所得、平均值/中位數,以及是否含獎金或加班。
單位及數值 元或萬元、每月或每年、平均數或區間;保留原始精度。
可回答的問題 用一句話說明這筆數字實際描述哪群人、哪一類薪資。
不可回答的問題 列出無法據此推論的接案、個人或影視職務問題。
編輯判讀 將原始數據、近似對照和作者建議分開記錄。

以本文引用的「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表格列為例,資料卡不能只寫「專業人員月薪約 7.1 萬」。應連同調查年度、114 年 7 月、經常性薪資、全時受僱者、行業及大職類名稱、表格頁碼和來源一起保存。這樣金額才不會在轉貼或更新時被誤認為全體影視專業人員的收入。

受僱工作與接案工作各自計算

同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期受僱、短期受聘或自由接案;看收入時應先分清楚是哪種契約和結算週期。受僱月薪通常以固定期間計算,專案報價則依交付成果和責任範圍定義。短期聘用可能同時包含日數、待命和超時安排。三者都可以換算,但換算只適用於明確列出條件的個案,不能把它包裝成官方統計或普遍行規。

若為工作者評估一份受聘機會,可分別記錄:

  • **保證支付的薪資:**月薪、日薪或專案總額,及何時達到支付條件。
  • **工作時間:**預定日數、每日正常時段、休息、夜間或跨日安排、超時如何認定。
  • **額外成本:**交通、住宿、餐費、器材、資料儲存、助理或耗材由哪一方負擔。
  • **成果責任:**交付項目、品質標準、修改範圍、補拍/重剪如何處理。
  • **風險分配:**臨時取消、天候延期、客戶未提供素材或審核延宕如何處理。
  • **權利及付款:**作品使用期限與媒介、署名、款項期程、稅務與收據方式。

再按實際投入時間和自行負擔的成本,計算該份工作的有效收入。計算結果只描述這份合約的條件;若要與受僱調查並列,需額外說明期間、工作保障和費用項目不一致,不能據此宣稱一種工作形式普遍優於另一種。

判斷一筆資料是否夠用的快速決策

可以依序問以下問題:

  1. **對象一致嗎?**受僱資料能否回答目前詢問的受僱職位問題?如果問題是接案或短期劇組聘用,需另找同類報價資料。
  2. **職務能對上嗎?**有沒有相同職務定義,還是只有大類名稱相似?若只是近似,結論須同步降為參照。
  3. **單位可比較嗎?**兩邊是一樣的月、日、件或專案範圍嗎?單位不同時先補條件,無法補齊就不要合併計算。
  4. **期間和樣本清楚嗎?**薪資指哪一個月/年度,包含誰、排除誰?樣本的代表範圍是否足以支持你要寫的句子?
  5. **報酬項目相同嗎?**固定薪資、年終、加班、器材、授權和稅務是否用相同方式處理?不同時分列,不直接求平均。

五項都可回答時,可用該資料描述其原本涵蓋的對象;有一項不清楚時,先補查原始註腳或詢問報價方;若仍不清楚,就將資料列為有限參照或排除於數值比較之外。文章可以誠實說明沒有找到足以代表某影視工種的公開統計,並提供讀者應詢問的條件,這比用不匹配的數字製造精確感更有用。

平均數無法告訴你收入分布長什麼樣

調查表若只發布平均薪資,讀者就不知道同職類收入從低到高如何分布,也不知道一半員工高於或低於哪個數字。少數高薪主管、年資差距、地區、公司規模、職務內容和獎金制度都可能影響平均值。這不表示平均值沒有用途;它仍可描述特定調查範圍下的整體水準,但回答不了「新進工作者通常拿多少」「我所在縣市同職務多數薪水多少」或「自由接案者每月收入中位數是多少」。

使用者可以按目的決定指標:

問題 更合適的觀察方式 若資料沒有提供
整體薪酬總額變化 同口徑的平均薪資與年度變化 註明平均數不代表個別員工調薪幅度。
一般工作者落在哪個位置 中位數、分位數或薪資級距 不可把平均值改稱「典型薪資」。
新進人員待遇 按年資或職涯階段拆分的資料 不可將所有年資混合的職類平均當新進起薪。
地區或公司差異 同一職類在可比地區/規模的交叉表 不可從全台數字推出地方行情。
專案服務費 同規格公開價目、投標或可查條件的實際報價 不可拿受僱平均數充作接案費率。

若文章只有平均值可引用,建議緊接著寫明「原表未提供個人薪資分布或中位數」,並將結論限制在群體平均的描述。也不要把經常性薪資稱為「實領薪水」:調查定義列出的經常性報酬沒有扣除所得稅、保險費和工會會費,個人到手金額仍會因扣款和其他條件不同。

更新資料時做一次前後版本對照

重新查找統計時,先把新舊版本各自存一筆資料卡,再逐欄比較。這能分清數字變動究竟來自薪資變化、樣本範圍調整,還是分類定義更動。

檢查項目 舊版 新版 編輯判斷
調查年度與發布日期 記錄年份及公告日 記錄年份及公告日 新發布不一定表示所有表格都採相同期間。
樣本及在職條件 保存納入/排除對象 保存納入/排除對象 條件改變時,應避免直接說薪資升跌。
職類與行業版次 抄下原頁版本 抄下原頁版本 尋找分類對照,無法接續時在圖表標示斷點。
薪資定義與單位 月薪或全年所得及項目 月薪或全年所得及項目 不同口徑分開呈現,不換算成單一趨勢線。
表格欄位與精度 記錄平均、區間、四捨五入 記錄平均、區間、四捨五入 不因顯示精度不同而誤報微小差異。

如果文章只需說明最新調查,可以用新年度資料並附查核日期;如果要做歷年趨勢,則需要逐年檢查版次、統計口徑與範圍。碰到分類調整,應在圖表中標明新舊系列不能直接連續比較的地方。若找不到官方對照或定義變更說明,就呈現分段數據並保留限制,不自行估算缺少的換算係數。

用最新統計時保留版本和時間

勞動部調查依年度換用行業及職類標準分類,歷年資料不一定能直接相比。若要觀察變化:

  1. 記錄資料年份、發布日期和動態系統採用的分類版次。
  2. 確認職類和行業仍使用相同定義;若分類已改,尋找官方對照表或註明斷點。
  3. 比較同一薪資口徑和時間期間,不把月薪拿來和前年度薪資所得相比。
  4. 把原始統計、自己的換算與推論分開標示。
  5. 寫明這份資料無法回答哪些影視工作型態的收入問題。

接案行情還要額外詢問哪些欄位

若你要替劇組、接案者或自由工作者估價,應獨立記錄:職務名稱、工作日數、每日工時、是否包含前置準備和交通、器材與助理、人員待命、加班、保險、稅金、取消條款、授權、交付格式和付款時間。搜尋公開價目時同時記錄報價日期、幣別、單位、服務內容、修改次數和是否為含稅價格,避免把不同服務內容的數字排成一條「行情平均」。

把公開薪資數字寫進文章時的標示格式

每個重要數值旁最好同時呈現「年份、單位、統計對象、資料期間、分類名稱、來源網址」。例如:114 年調查、全時受僱者、經常性月薪、調查行業與職類分類、月資料期間 114 年 7 月。如果提供年薪,則明確寫出是 113 年全年統計,不能把它和 114 年 7 月月薪寫成同一批樣本。

撰稿者可將段落分成三層:

  1. **官方數值:**忠實轉述原始表格與註腳,保留分類名稱和統計期間。
  2. **資料限制:**說明全時/部分工時、雇主或自營者是否納入,分類能否對應影視產業職務。
  3. **編輯建議:**將數值轉成讀者可用的詢價問題,並清楚標示它是實務建議而非官方統計結論。

這樣讀者可以自行回到原始來源重新查詢,也能看懂哪些內容是調查直接量到的,哪些是作者據此延伸的工作建議。

讀者想用薪資資料談條件時

公開資料可協助準備問題,但不會自動替個人決定合理報價。面談或詢價時,先把職責和條件逐項問清楚:工作日和每日工時如何算、是否包含準備與交通、器材由誰提供、加班和取消怎麼處理、交付成果和修改次數是什麼、是否涉及肖像或作品授權、付款時間和稅務如何約定。再把自己的工作範圍和受僱資料放在不同欄位記錄,避免把官方薪資調查拿來當唯一談判依據。

若要引用某一類職務的統計,附上原始表名稱或查詢截圖、年度和分類文字;若只能找到鄰近職類,就直接說明相似處和不相似處。當職稱不在官方分類裡,寧可呈現分類缺口,也不要選最像的一項並改寫成完全相同的職種。

來源與適用範圍

  • **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公告調查對象、全時受僱員工範圍、114 年 7 月經常性月薪與 113 年全年薪資所得口徑,發布日期為 2026-05-29;附表提供各行業與大職類交叉的月薪數字。統計結果公告;統計結果附表 PDF
  • **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提供各年度職類別薪資資料,頁面標示資料所依行業與職類標準分類版本。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
  • **Nirvana Studios – Custom Circus,劇組架設實拍:**攝於 2026-02-19,由作者以 CC BY 4.0 授權;僅作工作情境圖解,不能代表調查受訪者或薪資狀況。Wikimedia Commons 檔案頁與授權

**查核日期:2026-10-06。**本文是官方薪資資料判讀指南,不提供影視從業者個人薪資建議。調查分類、年份與薪資定義如有更新,應回到勞動部原始資料查核,且不得把員工統計誤寫為接案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