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類薪資資料怎麼看:受僱員工與影視接案行情

公開薪資調查能提供重要參考,但「月薪」不等於影視接案報價,也不直接等於片場日薪。勞動部於 2026 年 5 月公布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資料涵蓋工業及服務業事業單位的全時受僱員工,月薪統計取 114 年 7 月,年薪則以 113 年全年資料計算。閱讀數字時先確認統計期間、受僱身分、行業和職類,才知道它能回答什麼問題。
該年度回收有效樣本為 9,977 家事業單位;這是事業單位數,不是受訪員工人數。薪資表列的是每人平均值,不是中位數,因此不能據此推斷多數工作者實際領到同一金額,也不宜把平均值當作個人薪資的典型代表。勞動部調查公告

圖:劇組在開拍前架設器材。可把畫面當作理解「現場準備是工作內容的一部分」的情境例子;它不代表特定職類、台灣從業者或薪資調查樣本,也不是薪資證據。Wikimedia Commons 檔案頁列作者為 Nirvana Studios – Custom Circus,影像 EXIF 的 Author 欄另列 Rui Brettes;Commons 標示拍攝日期為 2026-02-19。原圖與授權資料,CC BY 4.0,本文使用下載至本地的 1,280 × 853 像素預覽圖,未再裁切或修改。
這份調查量的是什麼
勞動部說明,114 年調查統計的是事業單位的全時受僱員工;包含本國籍員工及外籍移工,不含雇主、自營作業者、無酬家屬工作者及部分工時受僱者。月薪是 114 年 7 月全月的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年薪則只計算 113 年全年均在職員工的全年薪資所得,包含本薪、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各類津貼,但不含加班費及免稅額度內的伙食津貼。兩個數字的期間、納入對象和口徑不同,不應當成同一批員工的月薪與年薪互換。勞動部 114 年調查結果與附表
所以,資料適合用來了解特定職類中全職受僱員工的廣泛薪資情形,不是以下項目的直接報價表:
- 自由接案者每支短片或每次拍攝的服務報價;
- 按天、按次或按製作案計價的劇組聘用費;
- 演員、主持人、導演或攝影師的個人商業合約;
- 專案授權、肖像、音樂、場地、器材租借等非薪資費用;
- 兼職、計件、無酬實習、分潤或季節性工作的實際收入。
用行業和職類一起讀,不把兩者混成一欄
勞動部動態查詢系統按年度列出不同版本的行業和職類分類。以本次查核時頁面所列為例,112–114 年資料採第 11 次行業與第 6 次職類標準分類;111 年和 107–110 年資料則採第 10 次行業與第 6 次職類標準分類。跨年度比較前,應先看頁面上的版本標示,再確認職類和行業定義是否能直接對照。
| 查詢頁列出的資料期間 | 行業分類版次 | 職類分類版次 |
|---|---|---|
| 112–114 年 | 第 11 次 | 第 6 次 |
| 111 年、107–110 年 | 第 10 次 | 第 6 次 |
| 102–106 年 | 第 9 次 | 第 6 次 |
| 100–101 年 | 第 8 次 | 第 6 次 |
| 97–99 年 | 第 8 次 | 第 5 次 |
| 92–95 年 | 第 7 次 | 第 5 次 |
單看「專業人員」或「技術員」等大類,範圍可能包含與影視製作完全不同的工作;選到「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的行業資料,也不等於只看電影、電視或影像製作公司。
如果查不到影視製作本身和明確職類的交叉資料,不要把大範圍產業平均硬套在某個劇組職稱。可以把資料標成「相近受僱職類參考」,列出分類名稱和年份,並說明分類無法直接對應單一影視工作。
月薪、年薪和專案費不能直接相除比較
月薪統計和年薪統計的時間範圍、所含報酬項目及在職條件不同,不能直接將全年薪資除以 12,便視作月薪調查結果。專案費更不能直接除以日數當薪水:報價可能包含前期準備、器材、交通、稅務、保險、行政、授權、重拍風險和非連續的工作時間。
可先把比較分成四種問題:
| 想比較什麼 | 優先找的資料 | 不要直接替代成 |
|---|---|---|
| 全職受僱員工收入 | 勞動部職類和行業薪資調查 | 自由接案報價 |
| 單一影視服務的公開報價 | 個人第一方價目、平台估價、機構費率表 | 全台行業平均 |
| 單一專案預算 | 公開補助預算、採購案或製作方報價條件 | 藝術工作者的個人薪資 |
| 版權或肖像費 | 授權範圍、時間、媒介和地域條件 | 一次性勞務報酬 |
讀一個「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薪資列
114 年 7 月調查附表第 4 頁(表 2)將「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列在一整個行業類別裡,按大職類列出的月薪包括:專業人員約 7.1 萬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約 5.4 萬元、事務支援人員約 4.1 萬元。它們是該廣泛行業類別中、全時受僱員工的職類平均值,並非電影、電視或影像製作單一產業的薪資,更不是剪輯師、攝影師或演員各自的行情。附表的數字單位為萬元,引用時應保留「114 年 7 月、經常性月薪、大職類、行業類別」這些條件,不要只留下金額。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附表(PDF,第 4 頁表 2)
itroad.cc「影視行情」現有資料把製作費、廣告與版權、設備與後製報價、幕前幕後人員、經紀通告及市場數據分開整理。查價前應先確定費用是哪一類,再選能代表該項目的來源。
一個判讀示例:平均月薪能不能用來估劇組日薪?
假設某職類調查列出一個全時受僱員工月薪平均值,有讀者把月薪除以 22 個工作日,接著乘上 10 天拍攝,當成短期劇組聘用費。這種換算忽略兩件事:調查樣本是事業單位在職員工,工作期間可能包含全年固定薪資和制度化福利;拍攝聘用的日數則可能未包含前期準備、通勤、待命、器材、加班、保險和短期合約風險。因此換算結果最多是粗略的受僱薪資參照,不能標成「劇組行情」或拿來要求接案者接受該金額。
比較前先把問題拆成:**要找的是受僱職位的薪資,還是某一份專案服務的報價?**若是前者,使用同一年度、同一職類和相近行業範圍的統計;若是後者,找能說明工作範圍、日數、交件、器材、授權和付款條件的第一方報價或契約範例。缺少合適資料時,應直接標示「目前未找到可直接比較的公開資料」,不應用不相干職類填補空白。
公開價目表比較時先整理服務範圍
例如兩位剪輯者都寫「短片剪輯」,一位的服務包含一支 60 秒影片、客戶已提供精選素材、兩輪小修;另一位則需從一小時訪談挑內容、做字幕、調色、混音並輸出多平台比例。兩個價目數字即使都在同一頁,也不是同一服務。整理公開資料時,將不能確認的欄位標為「未說明」,不要自行假設包含或排除。
| 比對欄位 | 建議記錄方式 |
|---|---|
| 報價單位 | 每小時、每支影片、每日拍攝、每案或授權期間。 |
| 素材條件 | 原始素材時數、檔案數量、客戶是否先精選、是否需現場同步。 |
| 交付範圍 | 成片長度、比例/版本數、字幕、聲音、調色、檔案格式。 |
| 修改規則 | 包含幾輪、何謂小修、超出範圍時怎麼計算。 |
| 時間安排 | 急件費、回覆期限、交件日期、等待客戶素材是否算工期。 |
| 權利和費用 | 是否含稅、授權期間和媒介、音樂/字型素材費是否另計。 |
| 來源與日期 | 網頁或文件連結、查詢日期、幣別、是否為促銷或起價。 |
只有具備相同條件的樣本才適合做區間對照。若內容差異太大,分組呈現比計算一個看似精準的平均值可靠。
將兩份剪輯報價整理成同一張比較表
以下是示範用的虛構詢價情境,不是市場行情。製作方要委託一支約 90 秒的品牌短片,收到甲、乙兩份報價。甲提供固定總價,包含剪一版主片、客戶已挑好的素材、兩輪修改;乙按剪輯日計價,素材需由剪輯者先看完,並另做直式版和字幕。若只比較總金額或日費,會把不同範圍的工作誤認為同一種服務。
整理時先把兩份工作拆成共同的基礎工作與額外工作:
| 工作項目 | 甲的條件 | 乙的條件 | 比較處理 |
|---|---|---|---|
| 素材整理 | 客戶提供已挑選素材 | 需自行檢視完整素材 | 確認原始素材總時數及是否含素材整理工時。 |
| 主片剪輯 | 一版約 90 秒主片 | 一版約 90 秒主片 | 先確認兩邊腳本、旁白及音樂素材是否都已提供。 |
| 直式版本 | 未列 | 另含直式版 | 將直式版當額外交付項目列明,不假設免費包含。 |
| 字幕 | 未列 | 列入服務 | 問清逐字稿由誰提供、是否含校對及字幕檔。 |
| 修改 | 兩輪 | 未說明 | 要求定義一輪修改、統整窗口與超輪費用。 |
| 工期及付款 | 固定交期,付款條件未列 | 按工作日估算,付款條件未列 | 補問素材到齊、初剪、回覆及尾款日期。 |
這張表尚不足以算出哪個報價比較便宜,因為兩邊仍缺少相同的交付條件。下一步不是自行替「未列」填入零元,而是把缺項寄回詢問,要求對方各自確認。若要比較,先選定相同的基礎規格,例如素材時數上限、片長、輸出比例、字幕責任、修改輪數和交付日期,再請兩方按該規格重報。不同需求可以保留為加購列,避免把剪輯服務和額外版本攤入同一個模糊總額。
若公開頁面只提供「起價」,應記下起價的適用條件和查詢日期。起價可能只涵蓋素材已整理、單一版本、一般交期等狹窄條件;不能直接視作完成整個專案的最終費用。對外引用時,可寫「該頁公開的起價為某金額,頁面未交代字幕、修改與授權是否包含」,不要改寫成「業界剪一支短片通常收某金額」。
從員工統計對照到實際職務的五步記錄
遇到官方表格沒有「剪輯師」「燈光師」或「場記」這類日常稱呼時,先保存原始名稱,再做有界線的近似對照。這能讓讀者看見分類缺口,而不是讓編輯替統計資料宣稱它涵蓋了特定影視工種。
- **抄錄原始職類名稱。**照原表記錄,不將大職類自行改成片場職稱。
- **找工作內容的重合部分。**例如都涉及影像檔案操作,不代表職責、技能要求和工作成果完全相同。
- **檢查行業交叉分類。**確認行業名稱指的是影視製作本身,還是涵蓋出版、電信、軟體和其他資訊服務的較大行業。
- **標示近似理由與差異。**用一兩句話說明為何選此參照,以及它沒有涵蓋哪些工作型態。
- **限制結論強度。**可說「供受僱職類背景參考」,不能說「此數值就是剪輯師薪資」或由此推出接案日薪。
例如,編輯查不到表中獨立列出的「劇組剪輯師」,即使找到同屬影像處理或資訊類的名稱,也要再檢查其職務定義、行業範圍、全職條件與薪資單位。若定義不吻合,應把它放在「可能的背景參照」欄,並明說無法代表劇組剪輯工作;如果重合程度太低,就保留「未找到直接對應」這個結果。
可複製的薪資資料卡
每次保存一筆資料,至少留下以下欄位。它可以放進研究筆記或文章草稿,避免隔幾個月後只剩下一個失去上下文的金額。
| 欄位 | 記錄內容 |
|---|---|
| 發布單位及表名 | 寫完整發布者、調查/表格名稱,不只寫搜尋結果標題。 |
| 網址及查閱日期 | 保留可回查的原始頁面或 PDF 直接網址,以及實際查閱日期。 |
| 資料年度及期間 | 區分調查年度、薪資觀察月份或全年期間、發布日期。 |
| 統計對象 | 事業單位或個人;全時、部分工時、全年在職等納入條件。 |
| 分類版本 | 行業分類版次、職類分類版次、原始表格中的完整名稱。 |
| 指標定義 | 經常性月薪、全年薪資所得、平均值/中位數,以及是否含獎金或加班。 |
| 單位及數值 | 元或萬元、每月或每年、平均數或區間;保留原始精度。 |
| 可回答的問題 | 用一句話說明這筆數字實際描述哪群人、哪一類薪資。 |
| 不可回答的問題 | 列出無法據此推論的接案、個人或影視職務問題。 |
| 編輯判讀 | 將原始數據、近似對照和作者建議分開記錄。 |
以本文引用的「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表格列為例,資料卡不能只寫「專業人員月薪約 7.1 萬」。應連同調查年度、114 年 7 月、經常性薪資、全時受僱者、行業及大職類名稱、表格頁碼和來源一起保存。這樣金額才不會在轉貼或更新時被誤認為全體影視專業人員的收入。
受僱工作與接案工作各自計算
同一個人可能在不同時期受僱、短期受聘或自由接案;看收入時應先分清楚是哪種契約和結算週期。受僱月薪通常以固定期間計算,專案報價則依交付成果和責任範圍定義。短期聘用可能同時包含日數、待命和超時安排。三者都可以換算,但換算只適用於明確列出條件的個案,不能把它包裝成官方統計或普遍行規。
若為工作者評估一份受聘機會,可分別記錄:
- **保證支付的薪資:**月薪、日薪或專案總額,及何時達到支付條件。
- **工作時間:**預定日數、每日正常時段、休息、夜間或跨日安排、超時如何認定。
- **額外成本:**交通、住宿、餐費、器材、資料儲存、助理或耗材由哪一方負擔。
- **成果責任:**交付項目、品質標準、修改範圍、補拍/重剪如何處理。
- **風險分配:**臨時取消、天候延期、客戶未提供素材或審核延宕如何處理。
- **權利及付款:**作品使用期限與媒介、署名、款項期程、稅務與收據方式。
再按實際投入時間和自行負擔的成本,計算該份工作的有效收入。計算結果只描述這份合約的條件;若要與受僱調查並列,需額外說明期間、工作保障和費用項目不一致,不能據此宣稱一種工作形式普遍優於另一種。
判斷一筆資料是否夠用的快速決策
可以依序問以下問題:
- **對象一致嗎?**受僱資料能否回答目前詢問的受僱職位問題?如果問題是接案或短期劇組聘用,需另找同類報價資料。
- **職務能對上嗎?**有沒有相同職務定義,還是只有大類名稱相似?若只是近似,結論須同步降為參照。
- **單位可比較嗎?**兩邊是一樣的月、日、件或專案範圍嗎?單位不同時先補條件,無法補齊就不要合併計算。
- **期間和樣本清楚嗎?**薪資指哪一個月/年度,包含誰、排除誰?樣本的代表範圍是否足以支持你要寫的句子?
- **報酬項目相同嗎?**固定薪資、年終、加班、器材、授權和稅務是否用相同方式處理?不同時分列,不直接求平均。
五項都可回答時,可用該資料描述其原本涵蓋的對象;有一項不清楚時,先補查原始註腳或詢問報價方;若仍不清楚,就將資料列為有限參照或排除於數值比較之外。文章可以誠實說明沒有找到足以代表某影視工種的公開統計,並提供讀者應詢問的條件,這比用不匹配的數字製造精確感更有用。
平均數無法告訴你收入分布長什麼樣
調查表若只發布平均薪資,讀者就不知道同職類收入從低到高如何分布,也不知道一半員工高於或低於哪個數字。少數高薪主管、年資差距、地區、公司規模、職務內容和獎金制度都可能影響平均值。這不表示平均值沒有用途;它仍可描述特定調查範圍下的整體水準,但回答不了「新進工作者通常拿多少」「我所在縣市同職務多數薪水多少」或「自由接案者每月收入中位數是多少」。
使用者可以按目的決定指標:
| 問題 | 更合適的觀察方式 | 若資料沒有提供 |
|---|---|---|
| 整體薪酬總額變化 | 同口徑的平均薪資與年度變化 | 註明平均數不代表個別員工調薪幅度。 |
| 一般工作者落在哪個位置 | 中位數、分位數或薪資級距 | 不可把平均值改稱「典型薪資」。 |
| 新進人員待遇 | 按年資或職涯階段拆分的資料 | 不可將所有年資混合的職類平均當新進起薪。 |
| 地區或公司差異 | 同一職類在可比地區/規模的交叉表 | 不可從全台數字推出地方行情。 |
| 專案服務費 | 同規格公開價目、投標或可查條件的實際報價 | 不可拿受僱平均數充作接案費率。 |
若文章只有平均值可引用,建議緊接著寫明「原表未提供個人薪資分布或中位數」,並將結論限制在群體平均的描述。也不要把經常性薪資稱為「實領薪水」:調查定義列出的經常性報酬沒有扣除所得稅、保險費和工會會費,個人到手金額仍會因扣款和其他條件不同。
更新資料時做一次前後版本對照
重新查找統計時,先把新舊版本各自存一筆資料卡,再逐欄比較。這能分清數字變動究竟來自薪資變化、樣本範圍調整,還是分類定義更動。
| 檢查項目 | 舊版 | 新版 | 編輯判斷 |
|---|---|---|---|
| 調查年度與發布日期 | 記錄年份及公告日 | 記錄年份及公告日 | 新發布不一定表示所有表格都採相同期間。 |
| 樣本及在職條件 | 保存納入/排除對象 | 保存納入/排除對象 | 條件改變時,應避免直接說薪資升跌。 |
| 職類與行業版次 | 抄下原頁版本 | 抄下原頁版本 | 尋找分類對照,無法接續時在圖表標示斷點。 |
| 薪資定義與單位 | 月薪或全年所得及項目 | 月薪或全年所得及項目 | 不同口徑分開呈現,不換算成單一趨勢線。 |
| 表格欄位與精度 | 記錄平均、區間、四捨五入 | 記錄平均、區間、四捨五入 | 不因顯示精度不同而誤報微小差異。 |
如果文章只需說明最新調查,可以用新年度資料並附查核日期;如果要做歷年趨勢,則需要逐年檢查版次、統計口徑與範圍。碰到分類調整,應在圖表中標明新舊系列不能直接連續比較的地方。若找不到官方對照或定義變更說明,就呈現分段數據並保留限制,不自行估算缺少的換算係數。
用最新統計時保留版本和時間
勞動部調查依年度換用行業及職類標準分類,歷年資料不一定能直接相比。若要觀察變化:
- 記錄資料年份、發布日期和動態系統採用的分類版次。
- 確認職類和行業仍使用相同定義;若分類已改,尋找官方對照表或註明斷點。
- 比較同一薪資口徑和時間期間,不把月薪拿來和前年度薪資所得相比。
- 把原始統計、自己的換算與推論分開標示。
- 寫明這份資料無法回答哪些影視工作型態的收入問題。
接案行情還要額外詢問哪些欄位
若你要替劇組、接案者或自由工作者估價,應獨立記錄:職務名稱、工作日數、每日工時、是否包含前置準備和交通、器材與助理、人員待命、加班、保險、稅金、取消條款、授權、交付格式和付款時間。搜尋公開價目時同時記錄報價日期、幣別、單位、服務內容、修改次數和是否為含稅價格,避免把不同服務內容的數字排成一條「行情平均」。
把公開薪資數字寫進文章時的標示格式
每個重要數值旁最好同時呈現「年份、單位、統計對象、資料期間、分類名稱、來源網址」。例如:114 年調查、全時受僱者、經常性月薪、調查行業與職類分類、月資料期間 114 年 7 月。如果提供年薪,則明確寫出是 113 年全年統計,不能把它和 114 年 7 月月薪寫成同一批樣本。
撰稿者可將段落分成三層:
- **官方數值:**忠實轉述原始表格與註腳,保留分類名稱和統計期間。
- **資料限制:**說明全時/部分工時、雇主或自營者是否納入,分類能否對應影視產業職務。
- **編輯建議:**將數值轉成讀者可用的詢價問題,並清楚標示它是實務建議而非官方統計結論。
這樣讀者可以自行回到原始來源重新查詢,也能看懂哪些內容是調查直接量到的,哪些是作者據此延伸的工作建議。
讀者想用薪資資料談條件時
公開資料可協助準備問題,但不會自動替個人決定合理報價。面談或詢價時,先把職責和條件逐項問清楚:工作日和每日工時如何算、是否包含準備與交通、器材由誰提供、加班和取消怎麼處理、交付成果和修改次數是什麼、是否涉及肖像或作品授權、付款時間和稅務如何約定。再把自己的工作範圍和受僱資料放在不同欄位記錄,避免把官方薪資調查拿來當唯一談判依據。
若要引用某一類職務的統計,附上原始表名稱或查詢截圖、年度和分類文字;若只能找到鄰近職類,就直接說明相似處和不相似處。當職稱不在官方分類裡,寧可呈現分類缺口,也不要選最像的一項並改寫成完全相同的職種。
來源與適用範圍
- **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公告調查對象、全時受僱員工範圍、114 年 7 月經常性月薪與 113 年全年薪資所得口徑,發布日期為 2026-05-29;附表提供各行業與大職類交叉的月薪數字。統計結果公告;統計結果附表 PDF
- **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提供各年度職類別薪資資料,頁面標示資料所依行業與職類標準分類版本。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
- **Nirvana Studios – Custom Circus,劇組架設實拍:**攝於 2026-02-19,由作者以 CC BY 4.0 授權;僅作工作情境圖解,不能代表調查受訪者或薪資狀況。Wikimedia Commons 檔案頁與授權
**查核日期:2026-10-06。**本文是官方薪資資料判讀指南,不提供影視從業者個人薪資建議。調查分類、年份與薪資定義如有更新,應回到勞動部原始資料查核,且不得把員工統計誤寫為接案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