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拍攝現場風險評估:勘景、危害控制與安全簡報

從勘景與通告前的危害辨識開始,逐項檢查水域、高處、車輛、電力、天候與人員動線,安排負責人、停止條件、緊急聯絡和開拍前安全簡報。

更新 2026.10.19

影視拍攝現場風險評估:勘景、危害控制與安全簡報

英國片場的臨時街景立面、外露支撐結構與地面碎料

**圖片說明:**這張 2023 年英國片場照片可見臨時街景立面、外露支撐結構與地面碎料。勘景時可把結構作業、落物範圍與人員隔離動線分開標示;照片只呈現某一時刻,不能據此判定現場是否安全或措施是否合格。Mr Ignavy/Geograph Britain and Ireland,CC BY-SA 2.0;本文使用下載至本地的 960 × 720 像素 Commons 預覽圖,未再裁切或修改。照片與授權資料。

拍攝安全流程圖:勘景與辨識危害、決定控制措施、指派負責人、開拍前確認,現場變更時重新評估

拍片地點常變、工作期間短,燈光、攝影、道具、演員、車輛和臨時場景又會在同一空間交錯。安全檢查不能只靠開拍前提醒「大家小心」,也不能把危險動作只寫在通告單上就算完成。有效的準備要先看工作如何實際進行,再找出誰可能受影響、會發生什麼事、如何降低風險,以及什麼情況下必須暫停。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的《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整理了影視現場安全職責、風險評估、拍攝場地、惡劣天氣、搬運、道路車輛、感電、高處作業、緊急應變和危害告知等內容。職安署索引列出的發布日期為 2022-06-20、更新日期為 2022-08-22;PDF 內頁標示 2022 年 6 月,並明確說明這是行政指導性質資料,不等於法規本文。實際製作仍須依適用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工作關係及場地規範辦理。職安署指引索引、指引全文 PDF

《MovieMaker》刊登由娛樂法律師兼製作安全講師 David Albert Pierce 撰寫的片場檢查清單,提出前製逐場辨識、部門主管共同討論、當日安全簡報、拍攝通告單標示特別風險,以及危險活動交由受訓人員處理等做法。網頁標示 2025-10-01 更新,但也註明文章原刊於 2014 年秋季期;本文只把它當作美國製作安全從業者的實務觀點,不當成近期規範或台灣法規,也不能取代台灣職安評估。片場安全九項基本檢查

安全流程還需要讓工作者敢於指出問題。Bectu 與 Mark Milsome Foundation 在 2023 年發布一份英國影視工作者調查;發布摘要稱,接近四分之三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或同事的安全曾受影響,提出過事件的人都要求匿名,擔心影響後續工作。該摘要沒有列出調查樣本數或完整抽樣方法,因此只能作為受訪者經驗和回報文化問題的提醒,不代表全體英國產業,更不能代表台灣片場比例。設計明確回報對象、停止口令和保密回報管道,可讓劇組較容易處理現場顧慮。Bectu 與 Mark Milsome Foundation 調查發布摘要

一、把評估放在通告之前

由製片或製作管理指定一位能整合各組資訊的人統籌安全安排,並邀請實際負責器材、場景、特技、車輛、動物、水域或煙火等作業的人參與。勘景時若只由製片看交通和美術景觀,沒有攝影、燈光或特技人員一起走動線,便可能漏掉器材吊掛、電纜跨越、演員行動和觀眾區隔離等問題。

初步評估可以依「工作—危害—受影響者—控制—負責人」逐項記錄:

  1. **工作:**將一場戲拆成搭設、排練、拍攝、轉場、拆除等步驟,而不是只記場次名稱。
  2. **危害:**辨認每一步可能造成的跌落、碰撞、感電、燙傷、落物、溺水、車輛衝撞、火災或過度疲勞等後果。
  3. **受影響者:**除了操作器材的工作者,也納入演員、臨時演員、訪客、場地方人員及可能進入區域的民眾。
  4. **控制措施:**先考慮能否取消危險動作、改用較低風險的拍法或改變場地,再安排隔離、專業操作、設備檢查、個人防護具和監督。
  5. **負責人與紀錄:**每項措施都要有負責人、完成時間、確認方式和未完成時的處理,不以「劇組注意」作為可執行的工作分派。

把「可能性」和「後果嚴重度」分開看有助於排序,但不要讓分數掩蓋明顯的致命風險。即使事故發生機率看似低,只要後果可能是死亡或重傷,就應先由具備相應能力的人規劃和確認控制措施。風險評估不是為了替危險拍攝背書;只要措施尚未到位,評估結論就應是延後、改拍或取消。

二、勘景時用路線而非視角檢查

沿著工作者實際會走的路線檢視入口、卸貨點、器材區、演員候場區、廁所、休息區、救護車可到達處與緊急出口。留意地面高低差、濕滑或鬆動表面、低矮障礙、照明不足、門扇與消防設備,以及電纜是否會橫越通道。攝影機取景框以外的區域也要看:演員退場路線、燈架支腳、吊掛設備下方和工作人員臨時穿越的地方,經常比鏡頭內更容易出現衝突。

在場地平面圖或簡圖上標明拍攝區、器材放置區、工作人員通道、觀眾或非工作人員隔離範圍、急救箱、滅火器、集合點和可供救援人員接近的路徑。若拍攝時會封閉一般通道,先指定可用替代路線,確定所有人知道出口位置;不要把器材堆在逃生路線或消防設施前。戶外地點要另外核對天候、地面排水、日落時間、訊號死角、停車和撤離所需時間。

三、逐類確認常見高風險作業

水域、岸邊與湍流

先確認岸邊坡度、水深、流速、底部狀況、天候和水位變化,再判斷是否能把動作移到乾燥地面或使用替代鏡位。凡有人員靠近可能落水處,應安排能看見作業區的監看者,確認救援器材、通訊方式和最快的救援動線。救生衣、安全繩、救生圈或救援艇的配置要依實際風險及專業計畫決定,並安排熟悉水域救援的人員;不能以「演員會游泳」或「只拍一下」取代安全方案。若水位、流況、能見度或天候改變,先停下並重新評估。

高處、吊掛與可能墜落的動作

將屋頂、樓梯、平台、腳手架、升降設備、窗邊及器材吊掛分開檢視。先問是否能在地面完成鏡頭,再確認工作平台、設備承載、護欄、落物隔離、操作人資格、檢查紀錄和救援方式。演員的跌落或飛躍應由具備相應經驗的特技人員設計與排練,明確區分試排與正式拍攝,並確認替身、保護墊、安全吊帶或其他防護設施的適用方式。不要自行以家具、梯子或臨時搭設物替代專業工作平台;更不可在演員或工作者尚未理解動作和停止口令前開機。

車輛、道路與移動鏡頭

先把車輛行進方向、行人位置、攝影機和器材車停放點畫出來,確認誰有權指揮交通、誰負責清場、誰有權喊停。公開道路、停車場或臨時封路需依場地和主管機關要求取得許可並設置相應管制。車內拍攝時也要定義駕駛人的注意事項與鏡頭拍攝方式;不可讓駕駛者為了表演、對焦或看監看螢幕而分心。排練和實拍應分開管理,臨時更改車速、路線或鏡頭位置都須重新確認風險。

燈光、供電和電纜

由具備電氣作業能力的人處理供電配置與設備檢查,確認電源容量、配電設備、接地、保護裝置和戶外防水條件符合器材與法規要求。電纜應避開人員和車輛路線;無法避開時,使用適合的防護方式並讓通道清楚可辨,避免電線被門夾、車輪壓過或浸在積水中。燈具與支架周圍留出隔離範圍,注意高溫表面、穩定性、重量和上方吊掛物。任何人發現火花、異味、異常發熱或積水,都應停止相關設備並通知負責人,不要自行拆修帶電器材。

天候、疲勞、煙火及特殊效果

戶外拍攝需設定天候觀察方式和停止條件,例如雷雨逼近、強風使吊掛或大型反光板不穩、酷熱造成不適、視線受煙霧影響,或地面積水改變通行狀況。高溫時依現場熱危害評估安排降溫、陰涼休息、飲水、工作時間調整、健康觀察與緊急應變;職安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提供戶外工作者熱危害分級與措施說明,適用時可依其指引和現行法規安排,不以單一氣溫數字取代現場評估。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並在拍攝通告單中留出搬運、架設、排練和拆場的時間。煙火、爆破、火焰、煙霧化學品、武器、動物及水下拍攝都需由具有適當專業能力的人員規劃,先確認隔離範圍、觀察位置、器材狀態、通訊及緊急處置;若缺少專業人員或必要防護,改用視覺效果或其他替代方案。

四、把控制措施寫成可核對的動作

控制措施應先處理高風險作業,優先消除危害或改用較安全的程序、材料、場地和拍法;例如取消高處動作、移除非必要人員、改在地面完成鏡頭,或以電腦合成替代實際爆破。若無法完全消除,再安排隔離、設備和工程防護、作業程序、現場監督及個人防護具。台灣影視業職安指引也建議先辨識並評估風險,再採取消除與控制措施;防護具不能單獨解決落水、感電或墜落風險。台灣影視業職安指引

每一個重要措施最好都能回答以下問題:誰在何時完成?誰有資格檢查?檢查結果留在哪裡?作業期間由誰監看?什麼狀況代表立即停止?措施未完成時,拍攝如何改期或改拍?例如「注意屋頂安全」太籠統;可改為「場景組在演員進場前完成屋頂入口管制與邊緣隔離,由現場指定人員確認後才允許排練;風雨使隔離設施不穩時立即撤離」。

五、開拍前安全簡報要讓每個人聽懂

安全簡報可放在通告會或場次轉換時,時間短也要聚焦於當天會變動的風險。先指出拍攝地點和活動範圍,再說明不該進入的區域、通道、地面或上方危害、個人防護具、特殊作業的監看人、停止口令、急救人員與緊急集合點。確認演員、臨時演員、新進工作者和臨時支援人員都收到與其工作相關的資訊;只在群組傳送文件不能確認收件者理解,也無法代替必要的教育訓練。

簡報結束前留一個提問和回報管道,讓工作者可以提出自己看見的危險。必要時請相關人員口頭重述停止口令和撤離路線。若動作牽涉特技、車輛、水域、吊掛或效果,應先由負責專業人員解釋,再做排練和現場確認;導演要改走位或攝影要改機位時,先暫停並通知受影響部門,不讓鏡頭需求在沒有討論的情況下改變安全條件。

六、拍攝中變更就要重新看現場

勘景紀錄不會自動涵蓋拍攝當天的所有情況。下雨、風向改變、日落延遲、演員臨時改動作、器材更換、線材改道、群眾進入隔離區或工作時間大幅延長,都可能讓原來的評估失效。建立簡單的變更程序:任何人提出變更後,先暫停受影響的作業;通知相應組別負責人和安全統籌;重新判斷受影響的人、設備、場地和環境;確認控制措施與停止條件後,再由負責人宣布可以恢復。

當有人回報不安全狀況時,先保護可能受影響的人,依現場程序停止受影響的作業並回報主管。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所列《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8 條現行條文規定:工作場所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命令停工並使勞工退避;勞工執行職務時發現此類危險,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的前提下,得自行停工、退避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雇主不得因此解僱、調職、不給付停工期間工資或作其他不利處分;但若雇主證明勞工濫用停止作業權,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符合勞動法令規定,則不在此限。2025-12-19 修正公布的現行法規仍列有上述第 18 條規定。劇組自訂的停止口令和變更程序可涵蓋更廣的預防情境,但不能取代法定權利與責任,也不應把這項權利誤寫成只有指定安全人員才能啟動。勞動部現行條文

是否復工應依現場調查、控制措施及適用法規處理,不能用趕進度、已經排演過或只差最後一鏡作為繼續拍攝的理由。若發生事故,依既定緊急程序求援、維持現場安全、記下事發時間與情況,並由雇主或負責單位依法辦理必要通報和調查。

可複用的風險登記欄與簡短範例

風險表要能讓接手的人看出措施是否已完成,不能只留「高/中/低」等級。至少記下場次和工作步驟、可能受影響的人、具體危害、已採取的控制、負責人、檢查時間、暫停條件和重新評估日期。高風險項目另附場地簡圖、器材配置或專業人員提出的工作方法;拍攝條件變更時要更新,而不是沿用前一版表格。

以下以公共建築內拍攝一段靜態訪談為例,說明如何把一句籠統提醒改成可分工的紀錄。它只是表格寫法示範,不能直接套用到所有建築或場地;實際隔離、供電、消防通道和拍攝許可要由製作方與場地管理者按現場條件確認。

工作步驟 危害與受影響者 預定控制與確認方式 負責人/停止條件
搬入器材 走道搬運時碰撞行人;箱件暫放阻礙通行 先確認卸貨、搬運和存放位置,指定搬運通道;不在出入口、樓梯口及消防設施前堆放。開拍前與場地管理人員走查路線 製片與器材組;通道無法保持可通行時先暫停進場並調整器材區
架設腳架與燈具 腳架、燈架支腳伸入人流;架設中的器材翻倒或碰撞 划定工作區並讓支腳留在隔離範圍內;依設備使用方式確認底座和配重;安排工作人員看守尚未完成的架設 攝影/燈光負責人;民眾進入工作區或設備不穩時暫停架設
鋪設電纜 線材絆倒、遭門扇夾住或被器材輪壓 優先改走不跨越人行通道的路線;不能避開時,由場地同意後以適用的保護方法處理並清楚標示;確認門扇、推車和逃生路線不受影響 燈光負責人;保護方式鬆脫、線材受損或通道改變時暫停用電與通行
正式拍攝與收工 臨時增加器材或延長工作,使原本走道、用電和人員安排失效 每次移位或增設器材後重看動線;收工前由器材組點收並確認沒有線材、膠帶或臨時支架遺留在場地 現場安全統籌及各組負責人;任何人發現未評估的變更,都先通知受影響作業暫停檢查

現場簡報只講表格不夠,還要指著實際通道和限制區走一遍,確認新加入的人知道器材區、可通行路線和回報對象。每項控制完成後由負責人記錄核對時間;如果場地方要求變更存放位置或路線,先更新風險表和簡圖,再通知所有受影響的組別。拍攝完成後保留已執行的版本,供下一次勘景和製作檢討,不要只保存最後一份空白模板。

開拍前檢核清單

  • 當天場地、拍攝步驟和實際使用器材都已納入評估。
  • 水域、高處、道路、電力、吊掛、天候和特殊效果等高風險作業已由適當人員確認。
  • 通道、逃生路線、救援接近點、急救設備和集合地點清楚標示。
  • 每項控制措施有負責人、完成時點、檢查方式和未完成時的替代方案。
  • 工作人員、演員與臨時支援人員知道危害、限制區、停止口令和回報對象。
  • 天候或場地條件改變時,有人負責宣布暫停並重新評估。
  • 特技、動物、武器、車輛、煙火、吊掛和水域等專業工作已排足準備與排練時間。
  • 發生緊急狀況時,現場知道由誰求援、誰引導救援、誰維持通道和人員清點。

這份清單適合做製作端的溝通起點,不是法定表單,也不能證明現場已符合法規。高風險作業應由具備適當資格或專業能力的人員規劃、確認和監督;劇組遇到不確定的技術或法律問題,應向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員、主管機關或場地管理單位查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