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時間不能只看充電樁標示的 kW。先算「目標電量比目前多多少 kWh」,再除以車輛與供電設備實際可維持的充電功率;交流(AC)充電還會有轉換損耗,直流(DC)快充則會因電池溫度、目前電量和充電曲線而改變功率。本文提供日常規劃用的估算,不是車廠保證的充電時間。查核日期:2026-10-07。

電動車充電時間快速計算表
| 要估算 | 快速算法 | 例子 | 注意事項 |
|---|---|---|---|
| 需補電量 | 可用電池容量(kWh)×(目標電量% − 目前電量%) | 60 kWh 電池由 20% 充到 80%:60 × 0.60 = 36 kWh |
優先用車輛顯示或手冊中的可用容量;總容量和可用容量可能不同 |
| AC 充電時間 | 需補電量 ÷(實際 AC 功率 × 充電效率) | 36 ÷(7.4 × 0.85)≈ 5.7 小時 |
0.85 是估算用的示例效率,不是所有車款、充電器或環境的固定值 |
| DC 充電時間 | 需補電量 ÷ 充電期間的平均電池受電功率 | 補 30 kWh,平均受電 60 kW:30 ÷ 60 = 0.5 小時 |
充電樁標示的最大 kW 通常不是整段充電的平均功率 |
| 牆端所需電量 | 需補電量 ÷ 充電效率 | 36 ÷ 0.85 ≈ 42.4 kWh |
電表記錄通常是供電端用電量,會高於進入電池的能量 |
| 充電費用估算 | 牆端所需電量 × 每 kWh 電價 | 42.4 kWh × 0.20 貨幣單位/kWh ≈ 8.48 貨幣單位 |
實際費用看所在地電價、尖離峰、服務費、停車費與計價方式 |
速算核心:充電時間(小時)≈ 需補電量(kWh)÷ 平均進入電池的功率(kW)。如果只知道 AC 充電設備的供電端功率,可先乘估算效率;若知道的是充電期間的平均電池受電功率,就不要再重複扣一次效率。
10% 充到 80% 的 AC 充電時間對照
下表假設起始電量 10%、目標 80%,並以供電端標示功率的 85% 作為進入電池的平均功率估算。此 85% 僅用來示範計算;美國能源部一份資料曾以約 16% 的整體充電損耗描述其統計情況,但各車款、設備、溫度、功率與待機狀態都會改變損耗,不能直接把該數值當成個別車輛的效率。
| 電池可用容量 | 10%→80% 需補電量 | 1.4 kW AC | 3.7 kW AC | 7.4 kW AC | 11 kW AC | 22 kW AC |
|---|---|---|---|---|---|---|
| 25 kWh | 17.5 kWh | 約 14.7 h | 約 5.6 h | 約 2.8 h | 約 1.9 h | 約 0.9 h |
| 40 kWh | 28 kWh | 約 23.5 h | 約 8.9 h | 約 4.5 h | 約 3.0 h | 約 1.5 h |
| 60 kWh | 42 kWh | 約 35.3 h | 約 13.3 h | 約 6.7 h | 約 4.5 h | 約 2.2 h |
| 80 kWh | 56 kWh | 約 47.1 h | 約 17.8 h | 約 8.9 h | 約 6.0 h | 約 3.0 h |
這些是把平均功率視為固定值的算術估算。車輛 AC 車載充電器、充電設備、電路可供功率三者中,較低者會限制實際功率;單相/多相供電、線路與溫度也可能影響可用輸出。若某車只支援 11 kW AC,接上 22 kW AC 充電設備不會讓它以 22 kW 充電。
交流慢充與直流快充的估法
| 充電方式 | 功率應看哪裡 | 常見時間估算方式 | 容易忽略的限制 |
|---|---|---|---|
| AC 交流充電 | 充電設備實際輸出、供電條件,以及車輛 AC 車載充電器上限 | 需補電量 ÷(AC 實際功率 × 效率) |
設備名牌輸出不等於車輛一定能接收的功率 |
| DC 直流快充 | 車輛在目前電量與溫度下實際接受的功率;若有充電紀錄,取該區間平均值 | 需補電量 ÷ 區間平均受電功率 |
車輛可能在低電量短暫接近峰值,電量升高後逐步降功率 |
| 多車共用充電設備 | 分配到該車位的即時功率 | 以實際分配功率重新估算 | 共用設備可在車輛增加時降低每台車的功率 |
DC 快充常見標示的是設備可提供的最高功率,並非全程輸出。估算 10%→80% 或其他區間時,優先找車廠公告的該車型「充電曲線」或相同起訖電量下的實測時間;若只拿峰值功率相除,結果通常會低估時間。美國能源部替代燃料資料中心也指出,時間會受電池電量、電池容量、電池種類、車載充電器、充電設備和供電規格共同影響。
充電費用與耗電量怎麼估
例如一部可用容量 60 kWh 的車,從 20% 補到 80%,電池需增加 60 × 0.60 = 36 kWh。若暫以 85% 效率估算,牆端或電表供電量約 36 ÷ 0.85 = 42.4 kWh。若每 kWh 單價為 0.20 貨幣單位,純電量費用約為 42.4 × 0.20 = 8.48 貨幣單位;這是示範算術,未加入當地服務費、時段電價、停車費、月租或稅費。
| 已知資料 | 計算 | 估算結果 |
|---|---|---|
| 60 kWh 可用電池,20%→80% | 60 × (0.80−0.20) |
電池增加 36 kWh |
| 充電效率假設 85% | 36 ÷ 0.85 |
牆端約 42.4 kWh |
| 電價 0.20 貨幣單位/kWh | 42.4 × 0.20 |
約 8.48 貨幣單位 |
看家中電表或充電器紀錄時,量到的多半是供電端電量;車輛儀表顯示的則可能是進入電池的估算能量。兩者有差距不一定代表故障,應先確認顯示的是哪個測量位置和時間區間。
估算前的三個核對點
- 用可用電量算區間。 例如 75% 充到 90% 是容量的 15%,不是從空電池充滿;不要把儀表顯示的百分比直接當成 kWh。
- 找真正的功率瓶頸。 充電設備輸出、車輛 AC 車載充電器、車輛 DC 受電上限和現場供電能力都可能限制充電功率。
- 把估算與實際時間分開。 溫度、電池預熱/冷卻、充電曲線、共用功率、電池管理系統和充電器效率都會使時間變長或縮短。
資料來源與適用範圍
- U.S. Department of Energy Alternative Fuels Data Center: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s:說明充電時間受電量、電池容量、車輛充電設備、充電設備和供電條件影響;美國的充電等級名稱不直接套作全球分類。
- U.S. Department of Energy:EV charging losses:提供美國研究中牆端至電池的充電能量損耗參考;本文只借作效率估算背景,不把該比例當作所有車款的固定值。
實際時間與費用以車輛手冊、充電設備顯示、充電紀錄和所在地電價為準。本文的功率和效率表是估算工具,不替代車廠充電曲線、電路容量檢查或充電安全規範。查核日期:202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