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能充幾次:mAh、Wh 與手機電池估算表

更新 2026.10.16

行動電源上標示的 10,000 mAh,不代表 USB 輸出端一定能送出 10,000 mAh。行動電源電芯和手機電池的電壓不同,充電時還會有電壓轉換與電路損耗;估算時先把兩端換成同一種能量單位 Wh(瓦時),再計算可充次數。

標示 10000 mAh 與 37 Wh 的行動電源連接 USB 電表

實物標示例子:此行動電源將電芯容量標為 10,000 mAh、能量標為 37 Wh,兩者可按標稱電壓換算對照。旁邊的 USB 電表畫面列出充電協定,照片沒有呈現完整充電循環測試,因此不能用來推定實際可輸出 Wh 或充電次數。照片:OnionBulb,CC BY-SA 4.0,未修改。

快速換算方法表

要換算的項目 計算方式 例子
mAh → Ah mAh ÷ 1000 10,000 mAh ÷ 1000 = 10 Ah
電池容量 → 能量 Wh 容量(mAh)÷ 1000 × 電壓(V) 10,000 mAh ÷ 1000 × 3.7 V = 37 Wh
行動電源可用能量 電芯能量(Wh)× 假設效率 37 Wh × 80% = 29.6 Wh
手機估計充電次數 行動電源可用能量(Wh)÷ 手機電池能量(Wh) 29.6 Wh ÷ 19.25 Wh ≈ 1.54 次

如果行動電源標籤直接列出 USB 輸出的額定容量或可用 Wh,優先採用該數值;如果只列電芯 mAh,則要搭配電芯電壓換算。充電效率會隨產品、輸出電壓、線材、溫度與使用狀況改變,表中的效率是假設值,用來看估算範圍,不是所有行動電源的固定效率。

10000/20000 mAh 行動電源估算表

以下假設行動電源電芯電壓為 3.7 V、手機電池電壓為 3.85 V,並用 80% 作為示範轉換效率。手機容量依 mAh 標示換算;不同型號的電壓和可用容量可能不同。

行動電源標示容量 電芯能量(約) 手機電池容量 手機能量(約) 估計完整充電次數(80% 假設)
10,000 mAh 37 Wh 4,000 mAh 15.4 Wh 約 1.92 次
10,000 mAh 37 Wh 5,000 mAh 19.25 Wh 約 1.54 次
10,000 mAh 37 Wh 6,000 mAh 23.1 Wh 約 1.28 次
20,000 mAh 74 Wh 4,000 mAh 15.4 Wh 約 3.84 次
20,000 mAh 74 Wh 5,000 mAh 19.25 Wh 約 3.07 次
20,000 mAh 74 Wh 6,000 mAh 23.1 Wh 約 2.57 次

例如,10,000 mAh、3.7 V 的電芯約有 37 Wh;若按 80% 假設,可用能量約 29.6 Wh。手機電池若是 5,000 mAh、3.85 V,約為 19.25 Wh,因此估算約為 29.6 ÷ 19.25 = 1.54 次完整電量。這是能量估算,不保證實際使用中能從 0% 充到 100% 一次半。

效率假設會怎麼影響結果

以 10,000 mAh、3.7 V 行動電源搭配 5,000 mAh、3.85 V 手機為例:

假設的轉換效率 行動電源可用能量 估計完整充電次數
70% 25.9 Wh 約 1.35 次
80% 29.6 Wh 約 1.54 次
85% 31.45 Wh 約 1.63 次

這些效率只是比較情境。實際充電時,手機可能同時耗電、螢幕開啟或因溫度降低充電功率;行動電源也可能因輸出模式和電量狀態改變可供能量,所以實際次數常會和理論值不同。

比較行動電源時看哪些標示

標示項目 怎麼看 用途
Cell capacity/電芯容量(mAh) 內部電池在其標稱電壓下的容量 可搭配電壓換算 Wh;不等同 USB 端可交付容量
Energy/能量(Wh) mAh × V ÷ 1000 能比較不同電壓的電池能量,適合和手機電池估算
Rated capacity/額定輸出容量 看清楚標示對應的輸出電壓,例如 5 V 若已是 USB 輸出端額定值,不要再把它當電芯容量乘一次電壓轉換
USB 輸出規格(V、A、W) 功率 W = 電壓 V × 電流 A 決定可用的充電速度與快充相容性,不直接代表總容量
多孔同時輸出 查看總輸出功率,以及每個孔的限制 多裝置同時充電時,單孔速度可能下降

容量和速度是兩回事。 mAh 或 Wh 表示儲存的電量/能量;W 表示輸出功率。要確認能不能快充,還須對照手機、行動電源輸出協議、連接埠和線材規格;參考USB Power Delivery 充電規格對照:PD、PPS、AVS、EPR 與線材瓦數。

行動電源搭飛機:先看 Wh,再查航空公司

航空規定以電池的瓦時 Wh計算,不以外殼正面的 mAh 數字直接判斷。先看產品標籤所列 Wh;若沒有 Wh,使用行動電源內部電芯的標稱電壓換算,不要誤用 USB 輸出端的 5 V 或快充電壓。

搭機前確認 快速判斷 打包/使用方式
mAh 換成 Wh Wh = mAh ÷ 1,000 × 電芯標稱電壓 20,000 mAh × 3.7 V ÷ 1,000 ≈ 74 Wh;以產品標籤為準
約 100 Wh 以下 依 IATA 2026 旅客指引,隨身攜帶的行動電源每人最多 2 個、每個不超過 100 Wh 放隨身行李,不放託運;航空公司可能採更嚴格規則
超過 100 Wh IATA 2026 旅客指引將行動電源列為不可攜帶;不同國家主管機關和航空公司規則可能不同 出發前向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確認,不要只依 mAh 或網路舊表判斷
隨身行李在登機口被改託運 行動電源仍須由旅客帶入客艙 登機口交出行李前,先取出行動電源並隨身保管
機艙內收納 保持電源可由旅客取用;IATA 指引建議不要放在頭頂置物櫃 依航空公司規定放在座位附近或其他指定位置
電池端子與外殼 避免端子短路、擠壓、碰撞或受潮 放保護袋/盒,避免與鑰匙、硬幣等金屬物混放;膨脹、破損或召回品不要帶上飛機
機上充電或替裝置供電 IATA 2026 指引表示不得以機上電源替行動電源充電,並建議滑行、起飛、降落時不要用它供電;EASA 建議機上不要替行動電源充電或連接供電 依航空公司當期機上規則操作;規定可能比一般旅客指引更嚴

以電芯電壓 3.7 V 粗估:10,000 mAh 約 37 Wh、20,000 mAh 約 74 Wh、27,000 mAh 約 99.9 Wh。市售標示可能採不同額定方式,若產品銘牌已標 Wh,優先依銘牌與承運航空公司規定判斷。

規則狀態要分清楚:IATA 2026 年旅客指引指出,部分新限制當時仍在等候納入法規,但航空公司可能先行採用;美國 FAA 也說航空公司可對數量和 Wh 設更嚴限制。這些規定會隨主管機關、承運航空公司和日期改變,轉機或聯程航班要逐一查看各承運方的最新說明。IATA 2026 旅客指引;FAA PackSafe。

來源與查核範圍

航空部分查核日期:2026-10-07。IATA 旅客指引、各國規則與航空公司政策可能不同或更新;出發前以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最新規則為準。